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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1首荣归天父歌
英文名: To God Be the Glory
英文词作者:Fanny Crosby (芬妮克罗斯比)
中英文歌词:
| 英文歌词 | 中文歌词 |
1 | To God be the glory, great things he has done; | 荣耀归于天父他爱怜普世 |
| so loved he the world that he gave us his Son, | 为救我们罪人赐下独生子 |
| who yielded his life an atonement for sin, | 主也甘心情愿为我们舍命 |
| and opened the lifegate that we may go in. | 敞开天上恩门使我们得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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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歌 | Praise the Lord, praise the Lord; let the earth hear his voice! | 赞美主赞美主全地当尊他名 |
| Praise the Lord, praise the Lord; let the people rejoice! | 赞美主赞美主万民都当欢欣 |
| O come to the Father through Jesus the Son, | 藉着圣子耶稣得亲近天父 |
| and give him the glory; great things he has done. | 他已成功救赎荣耀归天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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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O perfect redemption, the purchase of blood, | 父神赦罪恩典因主临我们 |
| to every believer the promise of God; | 凡信主的人们靠主得永生 |
| the vilest offender who truly believes, | 你虽罪恶深重当信主耶稣 |
| that moment from Jesus a pardon receives. | 就立时蒙赦免永远得救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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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Great things he has taught us, great things he has done, | 救主已经为我成就了大事 |
| and great our rejoicing through Jesus the Son; | 今日得享安乐全靠主赏赐 |
| but purer and higher and greater will be | 直等我的眼睛得见主荣形 |
| our wonder, our gladness, when Jesus we see. | 那时我的福乐更无穷无尽 |
经文参考:
第一节:诗篇126:2-3,约翰福音3:16,约翰一书2:2, 马太福音7:13-14
约翰福音14:6
芬妮克罗斯比(1820-1915)是一位创作数量惊人的赞美诗作者,这是赞美诗首次发表在1870年出版的多恩奉献歌曲集中(Doane's tune in Songs of Devotion)。这是赞美诗和另一首“Blessed Assurance”被认为是克罗斯比几千首赞美诗中最著名和最受人喜爱的两首赞美诗。一开始这首赞美诗在美国被人忽视,但是当它被收录到1903年出版的Ira D.桑基的神曲和独奏(Ira D. Sankey's Sacred Songs and Solos)后,英国教会开始经常演唱这首赞美诗。在1954年,这首歌在葛培理(Billy Graham,当今世界上最著名的环球布道家之一)的唱诗班中演唱后,就在英国,澳大利亚和美国大受欢迎。
与很多福音诗歌不同(包括克罗斯比创作的大多数),“荣归天父歌”把我们的注意力从个人的经历转到神的荣耀上。第一节写道,神如此爱世人,并把他的儿子赐给我们来赎罪。第二节写道,凡信基督的人都会得到赦免,第三节写道,因他所行的大的事,我们在现在到永远都能得喜乐。副歌的赞美来自旧约诗篇。第三节中的这句“直等我的眼睛得见主荣形”(“when Jesus we see”)这句对克罗斯比有特殊意义,因为她刚出生7周就失明了,虽然她看不到这个世界,但当她想到,将来睁开眼睛,第一个看到的就是主耶稣,那该是多么大的喜悦啊。
芬妮克罗斯比曾在纽约盲人学校学习,并最终成为这所学校的一名教师。她在8岁时,就开始写赞美诗歌,并发表了一些诗歌集,如1844出版的一个盲女的诗歌集(A Blind Girl, and Other Poems)。后来她和一位盲人音乐家亚历山大.范.奥斯丁(Alexander Van Alstyne)结婚,并一直创作赞美诗到她40岁。她至少发表了8000首赞美诗(一些赞美诗有两个名字),她经常在一周要为出版商写3首赞美诗,有时1天就要写6-7首。多名福音歌曲的作曲家,都曾为克罗斯比的赞美诗谱曲,比如威廉多恩(William H. Doane),罗伯特.罗瑞(Robert S. Lowry),伊拉桑基(Ira D. Sankey),威廉.柯克帕特里克(William J. Kirkpatrick)。她的赞美诗在美国和英国的福音传播中被广泛使用。克罗斯比在她的年代是最受尊敬的女性之一,包括美国总统在内的很多国家领袖都是她的朋友。
这首赞美诗在很多敬拜神的仪式上都可以使用,包括洗礼,坚信礼等。
从种意义上说,这首赞美诗完美地取代了我们,把我们从受人尊敬的基座上移开。这个对基督教信仰的一大挑战。我们通常会很自然地去寻求关注,认同和属于自己的荣耀。我们喜欢在这个世界里,把自己觉得完美的形象展示给别人,并不惜任何方式让自己变得更完美。另一方面,我们知道无论如何,是无法改变自己的形象的,因为我们是按神的形象创造的,这意味着,无论我们做什么,都要以荣耀神为目的。我们的生命的一切都由神控制,包括我们犯的错误,以及我们所遭受的创伤,和所有的缺点。这些事情,我们一直在努力控制,尽量避免。但要知道,这些事情一旦发生,不是损害了自己的形象,而是没有让神得荣耀。所以我们努力过一个圣洁而正直的生活,是为了让神得荣耀,而不是我们自己得荣耀。
这首赞美诗的大多数版本都包含了3节歌词和合唱部分。虽然长老会没有收录第二节歌词,也没有收录副歌中的“Rejoice in the Lord”。有些版本的赞美诗在每一句后面都加了合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