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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世纪末叶,美国内战结束后,进入工业革命,个人追求功利。 许多自由派的传道人推动社会公义,主张以福音来关怀社会、政治、经济的生活。 本诗的作者葛莱敦是社会福音运动的领导人之一。
葛莱敦(Washington Gladden, 1836~1918)出身于宾州农村,
早年在印刷厂当学徒,靠半工半读修完大学。1860年被公理会按牧,在美国东部牧会十一年,兼编宗教刊物。
葛莱敦认为宗教是神与人,和人与人之间的友谊。基督徒美好的生活不是与人隔离,乃是和他们打成一片,以服事人的行为,引人归主。 他同情工人,曾二次参加罢工活动,一度被捕入狱。主日上午,他传讲圣经真理;晚上,他专题演讲劳资问题,因此引起商界及政界的反对;他们认为「牧师的职责是救人灵魂,而不是干涉企业管理」。 他感到孤立无助,就写了这首诗,表达他的愿望。
第一节:他因妻子常年卧病,而求神助他克服艰辛,赐他忍耐以战胜烦躁。
第二节:是传道人的祈求,能更有效地领人归主。
第三节:祈求恒心与信心,「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雅2:17),要有恒地使信心与行为并驾齐驱。
第四节:惟有基督作伴同行,才有平安与盼望。
自1882年起,葛莱敦在俄亥俄州哥伦布第一公理会牧会,达三十二年之久。他的讲道及著作,引起全国注意,许多大学赠他荣誉博士学位,晚年,出任哈佛大学校牧。
迈入廿一世纪,科技进步神速,政治变化莫测,前途是未知数,但基督徒若能日日与主同行,就无困扰和疑惧了。
本诗的曲调,是英国圣公会牧师史密士(Henry Percy Smith, 1825-1898)所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