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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尔斯人,素被公认是世上最爱歌唱的民族,迄今仍定期举行歌唱节庆。工人们常边走边唱到矿场去工作;牧师讲道时,有时也被会众的歌声打断,但传道人不以为忤,因为圣灵常藉歌唱使人悔改。
十八世纪初叶,一位年轻的传道人海理士(Howell Harris)藉诗
歌布道,掀起了威尔斯大复兴。本诗的作者魏理斯(William Williams, 1717~1791)是富农之子,原拟从医,却在海理士的布道会上决志奉献。 最初他是圣公会牧师,但因强调布道而不容于圣公会。
魏理斯任卫理公会巡回宣教士有四十三年之久,步行或骑马逾十万英哩,饱受风霜雨雪的侵袭。所经之地,多数是峡谷溪涧,陡坡峭壁,使他缅想到当年以色列人在旷野飘泊的情景,也正是基督徒地上生活的写照。他写这首诗时,年仅廿七岁,诗名是「荒原行旅歌」(Strength to Pass Through the Wilderness)。原诗是五节六行诗,译成英文
时,选用第一、三、五节,后又加上第四节,但多数圣集祇采用三节。
他和妻子都有歌唱的恩赐,被称为「威尔斯甜美的歌唱家」。魏理斯用威尔斯文作了约八百首圣诗,但仅此诗被译成七十五种语文。
这首诗有好几个曲调,最常用的是威尔斯名作曲家休斯(John Hughes, 1873-1932)的谱。 这是一个壮丽的威尔斯曲调,曲名是CWM Rhondda意思是「朗达小溪谷」。休斯十二岁时曾在朗达的煤矿当看门小童,而煤矿旁有大小两个溪谷。这首曲是为1905年浸信会在朗达举行歌唱年会所作,威尔斯运动会开幕时,也常唱此诗。休斯另作许多主日学进行曲及圣诗。
另外二个常用的曲调是海斯汀(Thomas Hastings,1784~1872)的
「锡安曲」(Zion)和范纳(W. L. Viner,1790-1867)的「散会曲」(Dismissal)。